Service and Support
服务与支持


1.投资者提交认/申购申请书

投资者致电基金管理人(电话0755-83258366)或致电本产品的代销机构,填写“私募投资基金交易申请书”;

2.投资者签署“基金管理合同”

在产品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与深圳市尊道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销机构联系,获取“基金合同”进行签署,并提交相关证件;

3.投资者汇款

投资者在产品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将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款到该产品指定的托管银行帐户或基金管理公司账户;

4.投资者取得合同

在认购产品成立后,或日常开放日认购后,在合同规定的N个(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取得由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并盖章的有效合同。


备注:

若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投资者的资产管理计划利益分配账户(户名需与身份证为同一人)复印件一式两份(该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资产管理计划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账户);

(3)投资者的资金划入认购账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XXX(姓名)认购XXX基金”;

(4)以上复印件上均需客户本人签字,并注明:“仅供认购XXX基金”。

 若投资者为法人,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投资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一式两份;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两份;

(4) 投资者信托利益分配账户(银行开户证明,户名应为法人全称)复印一式两份;

(5) 投资者的信托资金划入认购账户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一式一份,在汇款备注中注明:“XXX(机构)认购XXX基金”;

(6) 若授权他人(经办人)签字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7) 以上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仅供认购XXX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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